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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08-30 08:22 党办发〔2017〕56号 

各党总支,各系部(分院、电大)、各部门:

为切实改进学院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机关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确保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2017年5月25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强化机关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效能监察工作的原则

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为学院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必须坚持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研究和提出处理的意见;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公开受理投诉、公开处理结果,认真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列入监察范围的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 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

(一)围绕学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推进开展效能监察。以提高执行力和操作力,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二)围绕推进建章立制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处室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长效、完善的机关效能监督制度体系。

(三)围绕作风转变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突出的效能问题。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行会议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文件,开短会、讲短话。

(四)围绕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继续推行机关效能督查工作制度,将师生员工反映强烈、服务对象投诉集中的处室,实行重点监控,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督促整改。对用权不尽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和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五)围绕工作纪律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学秩序的监督检查。

(六)围绕廉洁纪律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员干部与公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自查,并认真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情况可采取单独或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暗访检查。根据工作情况采取不定期暗访检查,检查对象随机确定,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部门参与。

(四)信访受理。畅通群众师生员工诉求渠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信箱)等形式,快速受理师生员工对各处室的效能投诉。对群众反映效能建设的问题,认真查处,及时回应。

(五)开展效能建设评议。效能监察领导组对评议为后3名的二级机构整改情况不定期地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督促其整改到位。

四、监察结果的处理

(一)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部门,下发《效能监察督办通知书》,通过立即纠正、限时整改、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处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二)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个人,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时效的原则,综合运用“红脸出汗”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重从严处理;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要给予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三)对贯彻落实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部门,严肃追究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效能监察的结果将与绩效考核、评聘职称、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挂钩,对于受到通报及以上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效能监察工作要求

成立效能监察工作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盛昌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监察审计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效能监察工作组每年底前要认真梳理汇总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学院党委作出书面报告,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对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效能建设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效能监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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