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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2017-08-30 08:20 党办发〔2017〕50号 

各党总支、各系部(分院、电大)、各部门: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理论的主要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讲政治、守规矩,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党委部门、工会、教务处、学生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长担任。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宣传部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和必读书目,安排做好学习记录,负责签到考勤,协调和落实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协同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要求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并结合高等教育和学院工作实际,注重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和新思路。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

(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加学习论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九条 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制度。每月第三周的周二设为学习日,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集中学习讨论扩大会原则上两月一次,每次学习不得少于一天,其中半天为自学,半天为集中学习讨论。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随时安排学习。集中学习之前按学习内容安排自学,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党委宣传部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十条 各党总支要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学习制度,确定本单位的学习制度日具体时间,制定本支部的学习计划,根据院党委统一部署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学院党委的重大决策,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学习质量,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每次会议要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并拟好发言提纲,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积极运用报告会、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做出学习安排,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每年年底或学期末要有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通报与档案制度。每次集中学习之后,各党总支要及时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报送宣传部。宣传部要通过校园网、校报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校内媒体,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及时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动态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并将学习情况形成会议纪要。要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内容包括:每季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讨论记录、会议纪要、签到表、各党总支学习宣传情况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党总支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学习制度,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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